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我市出台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2014-04-26 22:57:07  来源: 中国菏泽网
 

  我市出台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实行动态管理 年终考核排名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陈力)记者从4月25日召开的菏泽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议上获悉,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以及市文明单位(村镇、社区)考核细则(试行)正式出台。

  据了解,文明单位是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群众认可、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并经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各级党委政府或各级文明委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目前全市已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4个、全国文明村镇2个,省级文明单位277个、文明村镇66个、文明社区44个,市级文明单位325个。

  我市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有: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业务工作先进,社会效益显著;活动丰富多彩,内外环境优美;履行社会责任,示范作用显著。文明村镇的评选标准包括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村镇经济发展壮大、志愿服务广泛深入等。文明社区的评选标准包括创建氛围浓厚、社区环境优美、文体活动经常等。

  我市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年终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排名,前三名优先推荐上一级文明单位,对排名后三位的黄牌警告。凡被摊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终止文明单位享有的奖励,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责任编辑:李 靖)

  

更多新闻,请看中国菏泽网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
  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