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黄标车”划定禁行区域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阎世存)4月15日,记者在市环保局获悉,为尽量减少机动车尾气对城区的大气污染,我市按照省政府文件的统一要求,划定东至人民路、西至昆明路、南到长江路、北到北外环路为黄标车禁行区域,总计29公里长,面积48平方公里,93个路口。目前,每个路口均安装了“禁止黄标车进入限制区域”的标示牌。
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我市自2011年10月份全面开展尾气检测工作以来,截止到今年3月底全市共发放环保标志217745个(其中免于检测标志发放数99165个,黄标数3949个)。检测车辆141361辆,检测合格车辆118580,合格率83.8%。检测不合格车辆22781辆,经维修复检合格车辆12737辆,三次维修检测合格车辆441,维修后仍检测不合格车辆9603辆,复检合格率57.8%。经维修仍然不合格的,全部要求到交警车管部门办理强制报废手续。
全市八县一区(包括市直)成立了黄标车联合办公窗口和黄标车管理领导小组,黄标车淘汰和提前淘汰补贴正在有序开展当中。目前,我市申请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的车辆2658辆,不符合淘汰政策的退回2554辆。目前,在申请的104辆,审核通过的16辆,未通过的88辆。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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