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菏检查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红艳 )4月14日至15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菏泽,对《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张国琛,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省残联理事长仉兴玉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市领导孙爱军、杨永昌、赵传山、刘传谨分别陪同活动。
于建成率执法检查组检查了定陶县康复中心、曹县残疾人就业基地、单县残疾人就业基地、单县正大医院(智残儿康复中心)、单县莱河电磁线有限公司(残疾人就业基地),单县和平医院(脑瘫儿童康复中心)、市图书馆无障碍设施和盲人有声阅读室,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汇报。
座谈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爱军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我市残疾人总数58.39万,占全市总人口的6.5%,占全省残疾人口总量的10.2%。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始终把残疾人事业摆在全局工作的优先位置,认真贯彻《实施办法》,着力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全市残疾人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对特殊群体的特殊关爱,主要负责同志亲历亲为抓好残疾人事业,措施得力、政策到位、成效显著。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每年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政策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相继出台了《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菏泽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导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执法检查组强调,发展残疾人事业是社会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构建和谐菏泽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在下步工作中,通过进一步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要教育引导残疾人自立自强,遵纪守法,能就业的要实现充分就业。对残疾人群体要真心关爱、真情帮扶,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舒心,共建共享幸福菏泽。要进一步把《实施办法》落到实处,把对残疾人的关爱通过有关部门的辛勤劳动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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