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蒋飞)近日,菏泽中院民一庭审理的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在省高院政务网站庭审公开平台上面向全省法院进行庭审直播。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连贯,庭审直播效果良好。
2013年9月,二被上诉人王帅、吕威驾驶车辆行至菏关高速连接线2KM+450KM处时,被倒在路上的树木扎破轮胎,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二被上诉人受伤。二被上诉人将定陶县交通运输局诉至定陶县法院后,定陶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定陶县交通运输局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判令定陶县交通运输局赔偿二原告2万余元。庭审中,二审法官围绕1、一审法院将定陶县交通运输局列为本案被告并判令承担责任是否属程序违法? 2、致害树木的管理义务主体及对本案事实认定的影响;3、责任比例划分问题三个争议焦点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法庭审理,庭审过程全程直播。
作为全省首家在省法院政务网站庭审公开平台上进行庭审直播的中级法院,菏泽中院对本次庭审直播高度重视,专职审委会委员陈文法、部分审委会委员、相关业务庭室、信息处、审管办人员观看了本次庭审直播。直播结束后,审管办收集各部门对庭审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后反馈给业务庭室进行针对性改进。
中国菏泽网投稿邮箱:zgheze@163.com 欢迎踊跃投稿
(责任编辑:李 靖)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