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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保障房申请门槛今年又降了
经适房和公租房申请4月1日启动;廉租房租赁补贴今起接受申请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姜培军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014年度菏泽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已出台,申请门槛再次降低。今年市区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将于4月1日开放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今天起接受申请。
经济适用房:
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条件放宽至16988元
单身32周岁以上符合条件者也可申请
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菏泽市区首次开放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房源分别位于滨河新城小区、和谐家园小区。滨河新城小区位于市牡丹路西、仓南路南;和谐家园小区位于市广州路西、铁路以东、北外环路南。申请地点为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双河立交桥东50米路南)二楼东房管局窗口。
与上年相比,今年市区经适房申请条件有所放宽。申请范围由限定区域内的城镇居民扩大为菏泽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城镇居民,并增加了户籍虽未在市区范围内,但在菏泽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2年的城镇居民。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限制由低于13398元提高到低于16988元。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限制由低于18平方米增加到低于20平方米。另外,今年32周岁以上的未婚者也可申请市区经适房。
【2014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菏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人,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户籍虽未在市区范围内的城镇居民,但在菏泽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2年;
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6988元;
申请人家庭在市区内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
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其中离异的应为1年以上,且离异前5年内未申请过经济适用住房);
未婚的应在32周岁以上。
(二)因公共利益需要,原有住房全部被征收,未实行产权调换且征收货币补偿总额在30万元以下的无房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但在申请经济适用房前,将私有房屋在近2年内转让他人的(因重大疾病、重大伤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造成家庭贫困转让房屋的除外)不列入申请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
首推50套房源,租金标准已确定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将与经适房申请同时启动,旨在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申请时间截至4月30日。申请地点同样在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房管局窗口。
此次市区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50套,分别位于交通家园、水岸嘉园、龙田名郡小区。交通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市永昌路北、八一路南、武昌路西,共计21套房源,单套建筑面积约68.54平方米。水岸嘉园公租房项目位于市华英路与康庄路交会处,共计9套房源,单套建筑面积约37平方米。龙田名郡公租房项目位于牡丹区北城中学西,计划提供18套房源,单套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
市物价、财政部门已核定,交通家园、龙田名郡项目公租房主房租金3.5元/平方米·月,储藏室1.6元/平方米·月;水岸家园项目公租房主房租金5.5元/平方米·月。
【2014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申请人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在19112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市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连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
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区无产权房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可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政策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限制放宽
符合条件者今天即可申请
今年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中,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限制由低于13398元放宽到低于14865元,其余条件和去年基本一致。补贴保障标准为:三口以下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四口以上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保障面积标准的,补贴差额面积部分)。低保家庭补贴单价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低收入家庭补贴单价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5元。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先落实租赁房源,再办理租赁补贴相关手续。
今天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菏泽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房管局窗口领取申请表。
【2014年度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菏泽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享受城镇低保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4865元;
申请人无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50平方米(已购买商品房但未交付使用的,视为有房家庭);
未租住公有住房。
(责任编辑:安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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