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2014企业工资指导线
今年,我市企业人均月增工资353元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陈 力)3月14日,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以2013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5320元(估基数)为基数,确定了2014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4年企业工资基准线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2%(人均月增资353元);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0%(人均月增资588元);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4%(人均月增资118元)。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生产经营良好、经济效益较快增长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基本稳定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困难、效益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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