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接快递,回来家里被盗了
夫妻合伙冒充快递员盗窃,双双进监获刑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志国) 康乐与王梨(均为化名)夫妻二人一直不务正业,还总想有钱花。2010年8月,二人因合伙盗窃被牡丹区人民法院判刑。康乐被判处有期徒三年缓刑三年,王梨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二人被判处缓刑后却不思悔改,又于2013年再次合伙行窃,最终被抓获归案。
2013年4月21日,在菏泽市银座东300米一写字楼内,被害人李女士接到王梨电话,王梨声称自己是快递公司职员,有一个快件让李女士出门等候签收。李女士出门后,在一旁的康乐则伺机进入房内盗窃,盗得人民币60元及物品一宗。
康乐与王梨在牡丹区康庄路某公司故伎重施盗取被害人现金1000元、200元购物卡两张及手机一部;牡丹区杨庄社区某装饰公司盗得手机两部及现金855元;牡丹区某宾馆盗得被害人张女士现金1700元,又在成武县实施盗窃两次盗得现金17650余元及物品多宗。
就在康乐与王梨得意他们的“发财”办法时,殊不知二人早已被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锁定。办案民警同时发现,被害人所接到快递员的电话手机号码相同,民警认定这是同一伙人所为。经过缜密侦查,民警将目标锁定康乐与王梨二人,并于当年8月24日将两人抓获。
经审讯,康乐与王梨对自己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康乐与王梨在四个月的时间里共成功作案6起,盗得现金19000余元,加上盗窃所得的手机及其他物品共计价值23375元。
2013年10月,康乐与王梨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将二人公诉至牡丹区人民法院。
近日,牡丹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康乐、王梨二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处康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撤销缓刑与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王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撤销缓刑,与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合并,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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