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访市农业局局长张钢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我市如何立足实际,深化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2月27日,记者采访了市农业局局长张钢强。
记者: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实现一个什么样的总体目标?
张钢强: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创新和完善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通过政策扶持、机制创新,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通过三、五年的努力,力争使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记者: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同时,我市在创新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上有哪些新举措?
张钢强:一是龙头企业带动。鼓励各类涉农企业到农村采取多种形式经营农业土地,对利用流转土地依法兴办的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要给予有关政策支持。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通过产业规划、土地流转服务、相关政策扶持等,吸引工商资本集中成片流转农村承包土地,实行规模经营。
二是土地股份合作。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整合组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农民自愿联合,把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量化为长期股权,组建合作农场,以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规模经营或土地资本营运。支持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各农业经营主体与承包农户共同创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三是委托代理服务。鼓励整村、整组农户将各自承包的土地,统一委托乡镇及村流转服务组织集中进行流转,并对流转土地连片整理形成农业园区,进行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或实行企业化管理。这主要针对那些劳动力转移量大的村组,由承包农户委托本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四是农户土地互换型。引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之间依法互换承包地块,实现连片经营。
记者:如何完善和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管理?
张钢强:一如既往地保护农民权益。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稳妥地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不可一哄而上,以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
确保农村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变。严格遵守农地农用原则,严禁从事非农建设,严禁破坏耕作层,禁止弃耕抛荒。合理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原则上由流转双方自行商定,提倡中长期流转土地,但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机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林权流转双方应根据土地质量、产出水平、承包期限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合理确定流转价格。并建立公平、合理的价格指导机制。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手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
记者: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障体系上有哪些措施?
张钢强: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的同时,更要加大项目扶持,优先扶持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成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享受国家省市有关奖补政策。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引导农户到城镇就业、居住,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 记者 刘兰英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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