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获“全省优秀公安局”称号
市领导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李 勋)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菏泽市公安局与济南、枣庄、威海市公安局一并被评为“2013年度全省优秀公安局”,同时,我市11个公安基层单位和54名民警受到省公安厅表彰。于晓明、孙爱军、杨永昌、刘勇、解维俊、李法洪等市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公安机关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创造的成绩表示热烈祝贺。
2月14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晓明批示:市公安局的工作尽心尽力,创造的成绩可圈可点,取得的荣誉可喜可贺,望认真总结,长期坚持,不断提高,再创佳绩。
2月1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爱军批示:市公安局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是全市公安民警在市局党委领导下拼搏奉献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向大家表示祝贺和敬意!希望以此为起点,整装再发,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不断锤炼作风,提高能力水平,积极作为,为建设平安菏泽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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