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燃放“孔明灯”,严查!
东明县取缔“孔明灯”销售摊点21个,查扣“孔明灯”866盏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朱殿立 记者 朱 静)元宵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预防各类安全隐患,菏泽市东明县工商部门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查处“孔明灯”专项活动。
东明县工商部门将全县分成4个监管片区,执法人员采取堵源头、查摊点的方法,把检查的重点放在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烟花爆竹门店、鲜花礼品店、香蜡纸行、文具店等货物源头,并严厉打击小商游贩、沿街零散摊点销售“孔明灯”的行为,做到检查一处,教育一处,规范一处。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宣传、悬挂条幅、转发短信等形式,向经营户和人民群众讲解了燃放“孔明灯”的安全隐患,教育他们把好经营关口,构建防范防线,自觉抵制“孔明灯”销售、燃放行为。
截至目前,该县共出动执法车辆50余台次,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悬挂宣传条幅12副,张贴通告300余份,严格检查了520余户各类经营主体,取缔“孔明灯”销售摊点21个,查扣“孔明灯”866盏。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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