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操作全市首例拆案案件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宋珂 靳海峰)近日,市开发区检察院经过努力,成功操作了全市首例拆案案件,为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借鉴。
2012年9月28日22时许,郭某、王某在市开发区黄河东路双河立交桥东边路北的地摊上吃饭时,与李某发生矛盾。郭某、王某带领五六个男子持刀械将李某殴打致伤,后经法医鉴定,李某的伤情为轻伤。
开发区公安分局以王某、郭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该院案管中心检察官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犯罪时为16周岁,根据新刑诉法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一章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应依法对此案件进行拆案操作。于是,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全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操作规程,最终操作成功,为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借鉴。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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