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CPI同比涨了1.8%
低于全省0.4个百分点和全国0.8个百分点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陈 力)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1-12月份,菏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低于全省0.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8个百分点,顺利完成我市全年控制在3.5%左右的物价调控目标。
据了解,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市各县区的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统计数据显示,食品类价格依然是推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
2014年,我市将继续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抓好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建设,完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实施“价格惠民”工程, 完善“兜底”的价格保障体系,守住民生保障领域的“下限”,保障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重点查处和规范商业零售、旅游、餐饮、电子商务、汽车销售等行业和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深入推进价格改革,配合省完善居民阶梯式电价制度,扩大阶梯电价执行范围;建立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适时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并实行超计划加价等。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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