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度管理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度管理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3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这一主题,紧盯各项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扎实工作,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表现为制度扩面持续推进,缴存人数不断增加,归集金额实现新高,贷款发放快速增长,资金安全完整,各项业务指标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1、归集扩面情况。截至2013年底,全市当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3.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6.4%,比上年增长33.53%。1-12月份新增缴存单位188个,新增缴存人员15155人,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28.6%。归集余额42.71亿元,正常缴存人员达到238278人,封存18477人。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 56.10亿元。
2、支取情况。截止2013年底,全市共为21365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支取金额3.52亿元,比上年增长33.33%。其中,购建住房部分支取15088人,支取金额2.27亿元;离退休等销户支取6277人,支取金额1.25亿元。累计支取住房公积金已达15.39亿元。
3、贷款情况。截止2013年底,全市当年准入签约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110家次,累计准入签约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194家次,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282户,贷款金额6.9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73.5%。截止2013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951户,累计贷款金额10.27亿元,累计回收本金5573万元,累计回收利息3415万元。贷款余额9.71亿元,逾期率为0。
4、年度计息和决算情况。2013年6月底,共为全市25万多名职工结息7162万元,并将利息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打印出余额对账单,由每个单位张贴公示,让全市每个缴存人了解自己的缴存进度情况。
5、提供增值收益2000万元,用于全市廉租住房建设。
二、2013年度重点工作
(一)制度覆盖面继续扩大。2013年,继续把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着“早安排、早动手、早抓落实”的“三早”原则,不断加大归集扩面工作力度,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继续扩大。年初将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各县区管理部,并与各县区管理部签订了2013年度目标责任书,逐项工作明确到人、责任到人,为完成全年工作奠定了基础。对有条件执行而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摸清底子、拉出单子、制定出时间表,通过上门宣传、靠上做工作,发扬“千辛万苦、千言万语、千山万水”精神,进行逐户攻坚。继续全面开展受委托银行协助归集住房公积金工作,与各受托银行签订了委托归集协议,下达归集计划。经过艰苦细致工作,全面完成全年制度扩面任务。
(二)缴存额持续快速增长。2013年,在做好扩面工作的同时,把巩固已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及时足额缴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积极催缴和基数调整工作,确保缴存额持续快速增长。每个月末,及时将尚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理清底子,拉出名单,逐一进行电话催缴。对电话催缴仍不能按期缴纳的单位实行上门催缴。在做好催缴的同时,对部分有条件提高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单位进行督促。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及时将增资部分纳入干部职工的缴存基数,提高了全市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增强了住房消费能力。
(三)继续严格控制支取。坚持严格把关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缩短办理时限,堵塞漏洞,防止骗支套取,维护公正公平。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对离城区较远的乡镇政府、乡镇教育人群,给予提供便利,采取预约服务,延长办公时间等措施,努力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同志节省时间,提供满意服务。
(四)贷款工作有序开展。为了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和为职工选择放心楼盘,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楼盘逐一进行考察调研,严把关楼盘准入关。对职工个人申请贷款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人情贷款、关系贷款。不断加强贷后管理,着力抓好贷款回收和贷款档案的管理工作,防止出现逾期现象。同时,积极拓展信贷业务新品种,推出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草拟了二手房贷款管理办法,积极调研经济适用房贷款、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新业务,为今后增加新的贷款品种做好准备,努力为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改善居住条件提供服务,为城市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五)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一是提高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增强了干部职工住房保障能力。2013年初,经省政府批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8%。这是自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首次全面提高缴存比例。经过市中心与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通报、协调,靠上做工作,市直、开发区、牡丹区、成武、巨野等县区已经率先将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8%。巨野已经率先将所有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提高到8%。二是调整了全市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推行了控高保低政策,维护了社会公平。按照国家规定和省统一部署,经市政府批准,7月份市中心研究出台了《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全市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9673元,单位和个人最高月缴存额调整为1161元。最低月缴存基数调整为1080元,单位和个人最低月缴存额调整为54元。自7月份开始,对全市超过最高缴存基数和低于最低缴存额的单位个人进行了调整,全面推行了控高保低政策。三是规范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政策。为加大对政府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经市政府批准,从2012年增值收益中分配2000万元用于市县两级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为做好资金分配工作,市政府出台了《菏泽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全市增值收益分配办法。
(六)继续加大宣传力度。2013年,继续下大力气狠抓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把4月份定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采取市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联动的方式,利用在报纸、电视、电台开辟专栏、悬挂宣传条幅、制作宣传标牌、发放明白纸、出动宣传车、街头设点现场咨询等传统的宣传方式,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政策进行集中宣传活动。二是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宣传。针对一些有条件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但尚未执行的单位,进行梳理,拉出名单,列出时间表,进行上门送政策宣传、以单位所在地的一定区域为范围进行定点短信发送、在单位门口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进行重点宣传。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和宣传模式。充分利用移动、联通、气象等部门在街头设置的LED大型电子显示屏,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各大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设置的电子显示屏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将贷款的政策和相关知识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宣传,随时供贷款人进行查阅。四是完成了免费寄送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和贷款政策公益宣传活动。与邮政部门紧密配合,对全市25万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开展了免费寄送账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普及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增强了职工维权意识。
(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慵懒散”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中心从2013年11月初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慵懒散”专项治理活动。中心成立了“慵懒散”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研究下发了“慵懒散”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科室、管理部,重新修订完善了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规章制度。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中心工作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升。在日常服务过程中,大力推行了 “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一番解释、一句送语”的“五个一”人性化服务,得到了单位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全面推广“三清四工五好六不”窗口服务规范,有效地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和满意度。
(八)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保证全市住房公积金公开、透明运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年初,在《菏泽日报》上发布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执行情况公告,公布市直及各县区管理部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又通过电话热线查询、网站查询、单位张贴年度结息对账单、寄发个人对账单等方式接受职工广泛监督。每年接受一次省监管部门的联合检查和同级审计工作。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状况良好。
三、2014年工作打算
经过认真调研和分析测算,并报经市政府批准,2014年继续加大归集力度,计划当年完成归集额14.2亿元,比上年增长13.6%,争取完成15亿元,增长20%。继续扩大制度覆盖面,在2013年正常缴存人员基础上,计划新增缴存人员1.24万人,增长5.26%。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8 亿元,比上年增长21.21%,争取完成10亿元,比上年增长51.51%,尽最大努力为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4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加大归集扩面力度,积极筹措住房保障资金,普惠民生。一是对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摸清家底、列出时间表,采取先易后难,先低后高的原则逐步提高全市职工的缴存比例和健存基数,以点带面,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逐步全面推行。二是对已经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但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较低的单位,敦促提高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增强住房消费能力。三是利用国有商业银行资源优势,继续推行受委托银行协助归集住房公积金工作,努力使更多的单位和个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四是继续规范住房公积金逐月缴存制度,探索完善市县乡三级财政供养人员代扣代缴办法,保证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平稳运行和资金的正常积累。五是及时足额为市县区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提高县区政府支持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继续加大贷款工作力度,将政策优惠惠及更多干部职工。一是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调查准入工作,争取使更多的合规楼盘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益人群和受惠面。二是指导各县区和各受托银行做好个人贷款申请的前期调查和受理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和减少审批环节,不断提高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发放工作质量。三是加快业务系统建设,开展网上审批业务,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四是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积极推进二手房等新业务品种的开展。五是加强贷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3、继续严格控制支取,维护公平,堵塞税收漏洞。随着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不断增加,公积金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继续严格控制支取行为,确保专款专用。重点做好《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支取行为的通知》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堵塞税收漏洞,并对全市执行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力度。为方便干部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增强职工维权意识,继续加大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利用报纸、电台、网络、印发宣传材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不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强住房公积政策的宣传。力争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建设12329服务热线,完善服务平台。加强市中心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服务信息,为全市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5、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操作水平。继续建立健全有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细化和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不断提升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操作水平。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修订和完善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探索和完善分级授权制度,使内部管理考核制度更加科学合理,通过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6、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学习能力和执行能力。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切实保证政策、制度、措施的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继续加大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教育,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内部授权审批制度、文明服务制度,树立政府窗口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部门形象。树立大局意识,通过中心的窗口服务,把党和政府为民服务、以人为本、为民维权的政策,展示给广大干部职工,立新除弊,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望。
特此公告。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月27日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hzsgjj.com/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张宪春偕全体员工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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