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代办驾照残疾证,能从监狱带出人
这人是不是吹得够大?但还是有人相信
当事人被判3年8个月,处罚金50000余元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志国) 可以办理驾照、办理残疾证,能从监狱带人出来……这样的骗术虽然很拙劣,但还是有十几人上当受骗。实施骗术的菏泽开发区人胡某,近日在菏泽开发区人民法院受审。
胡某出生于1990年,小学肄业,2008年因盗窃罪被菏泽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2009年4月,他又被审查出犯盗窃罪,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随后,法院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10年8月,胡某刑满释放后依然不务正业。2013年5月21日,胡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审讯中,胡某还交代了自己以各种理由多次诈骗他人钱财的事实,总金额达74300元。
据了解,自2012年2月至同年9月,胡某在菏泽市区以“不通过驾校考试可以直接办理驾驶证”为由,分别骗取被害人闫某、闫某某等14人共计55300元。其间还于2012年3月里以其“在菏泽监狱有熟人,一起垫钱从菏泽监狱往外扒人,等人出来再向主家多要钱,挣钱后两人分”为由,先后6次骗取闫某18000元。2013年3月,胡某趁陪父亲在菏泽某医院住院时,以可以帮临床住院的罗某女儿办理能领钱的残疾证为由,骗取了罗某1000元。一个月后,胡某以给罗某送残疾证为由,进入罗某家中,发现罗某父亲的出院发票、身份证及医疗本后离开,不久又秘密返回,将上述证件盗走,于次日到菏泽市某医院新农合医疗办公室,凭上述证件领取了罗某父亲的医疗报销款8010.3元。
近日,菏泽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0元。同时,尚未退还的赃款75910.3元,责令胡某退赔被害人。
(责任编辑:李 靖)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