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选调85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常慕城)近日,山东省选调工作办公室发布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全省共计划选调145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分配给菏泽市的选调计划为85名。其中,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70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调15名。
本次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4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2012年由我省统一选聘或招募、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根据要求,2014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985”和“211”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即可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月17日8:30-21日17:30,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3月23日上午,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4月中下旬,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在全省若干考点同时进行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建议名单。拟选调人选在报名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办理选调有关手续。
根据选调人员特点和所学专业,合理安排任职村和工作岗位。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选调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内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执行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到村任职前,县级组织部门与选调人员签订选调合同。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党的关系转至任职村。年度考核工作由县级组织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联系、服务等工作由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服务期间须在村工作。服务期间违纪违法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选调合同。
选调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录用为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单位和岗位;不合格的,不录用为选调生,解除选调合同。录用为选调生后,其在村任职年限计算为工龄,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从录用为选调生之日起计算。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30-5310470。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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