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考“不合格”者将撤销劳动模范称号
我市2013年度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动态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启动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时苏建)日前,菏泽市总工会印发了《2013年度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动态管理年度考核方案》,启动全市市级以上在职劳动模范和劳动奖章获得者考核工作。
据了解,本年度市级以上在职劳模考核依据劳模身份分为三个类别进行考核。在职企事业单位和在职党政机关法人劳模考核,均采取考核组到单位现场查看资料、听取劳模述职报告、民主评议和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的办法进行;在职非法人劳模考核采取听取劳模述职报告、民主评议办法进行。
据悉,2013年度劳动模范年度考核工作从1月份开始,到3月底结束。与往年考核不同是有以下三点:一是要求各级劳模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会议精神的措施和打算写入述职报告。二是把“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纳入考核范围。三是在职党政机关法人劳模考核结果的评定中,新规定法人劳模单位有人因“慵懒散”现象被全市通报批评的,不得评定“优秀”等次。在非法人劳模考核结果的评定中,新规定因擅离职守、违章操作及其他“庸懒散”行为给单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酿成较大影响安全、质量、环境事故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按程序取消称号。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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