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中院四项措施
快速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刘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工作要求,2014年1月1日起,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实现全面公开。为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的工作要求,菏泽中院采取四项措施,在抓好本院文书公开的同时,积极推动全市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公开。
高度重视,抓好落实。12月31日,菏泽中院组织全市法院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省院组织开展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视频培训。培训刚结束,菏泽中院分管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振华同志立即对全市法院强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求所有人员高度重视,遵从最高院和省法院确定的工作时间节点,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不能出问题,不准出问题。
组织人员对相关文件进行集中学习。为提高法官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重视程度,菏泽中院组织各县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所有人员分头对最高院、省高院、菏泽中院裁判文书上网的各项规定进行集中学习。力求做到每个法院每个人员都熟悉裁判文书上网的各项规定。
明确专人负责,汇总统一报送。菏泽中院要求各县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均确立一名中层干部及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由审管办牵头组织,负责管理监督,所有文书经专人汇总审核后,以法院为单位,统一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
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审管办每两周对各县区法院及中院各部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应上网裁判文书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做到应上尽上;庭室报送裁判文书电子版要符合上网技术规范的要求,报送合格率要求为100%。通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中国菏泽网投稿邮箱:zgheze@163.com 欢迎踊跃投稿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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