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年就业蓝图绘就
2014年至2018年,年培训城乡劳动者7万人以上,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到85%以上;创业成功率年均增长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红艳)日前,记者从菏泽市人社局获悉,我市5年就业新蓝图出炉,总体目标:2014年至2018年,年培训城乡劳动者7万人以上,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到85%以上;创业成功率年均增长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到20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继续增加,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基本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
落实就业准入制度,2014年至2018年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5年全市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总量不少于30万人,其中创业培训3万人。打破省内、市内地域、部门限制,从2014年起,城乡各类劳动者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提高培训补助标准,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不低于350元每人、400元每人、450元每人,创业培训补贴提高到800元每人。提高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新录用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对用工企业的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提高到80%。
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初创期自主创业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以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继续开展创业型城市、创业型街道(乡、镇)、创业型社区创建活动。根据促进农民工创业情况,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示范性创业服务中心给予以奖代补,引导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创业人员向城镇和园区聚集。达到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标准的,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处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对国家级、省级创业型城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创业型乡镇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创业型社区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打造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依托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2公里为半径,以半小时为时限,建设“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增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面启动社区就业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培训信息发布、政策宣传等服务,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市社区全覆盖。
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开展“充分就业县区”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落实就业援助措施,统筹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拓展岗位设置,发挥好托底安置作用。对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全员登记认定、全员免费服务、全员岗位提供、全员特困安置。确保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落实到位,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就业困难群体基本实现就业。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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