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套公共租赁住房市民可租赁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阎世存)前不久,菏泽市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公布了《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首次推出了公共租赁住房,深受社会关注。记者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事宜,采访了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练建军。
练建军表示,菏泽市民租赁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前申请。根据《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具备下列条件的市民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是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是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三是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就业地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
四是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练建军说,市区下一步计划供应的房源有2个项目51套房屋:
一是交通家园小区:位于永昌路以北、八一路以南、武昌路以西,共计42套房屋,每套房屋建筑面积68.54平方米。
二是水岸家园小区:位于华英路与康庄路交叉口,共计9套房屋,每套房屋建筑面积约37平方米。
租金标准:
经市物价、财政部门核定,交通家园小区公租房租金每月每平方米3.5元/平方米,储藏室每月每平方米1.6元,水岸家园小区公租房租金每月每平方米5.5元/平方米。
申请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房管局窗口(菏泽双河立交桥东50米路南)。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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