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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抵押诈骗20余万

2013-12-30 09:37:49 来源:中国菏泽网

  男子公司破产欠下巨债

  先租车后抵押转让

  五次诈骗20余万元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吕兆如 记者 建国) 12月29日,涉嫌诈骗罪的定陶县张湾镇人秦某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为偿还高额贷款和利息,张某先后五次将租来的汽车抵押转让给他人,共骗取20余万元。

  12月20日,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南城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赵某某报案称,秦某于12月2日到其公司预付定金5000元,以每日260元的价格租用一辆别克凯越牌轿车,租赁期限共计10日。可租赁期过了一周,汽车并未归还。民警立即赶到该公司调查,根据汽车GPS定位系统查找车辆行驶轨迹。后经过多方查证,民警发现,秦某伪造汽车转让合同,以4万元的价格将别克车抵押给了马某。为了尽快抓获秦某,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将其列为网上逃犯。12月25日,秦某在上海被警方抓获。12月28日,秦某被押解回菏。

  犯罪嫌疑人秦某交代,2010年,他以高息贷款的形式多方筹措资金47万元,在北京投资一科技公司,后因经营不善公司破产而欠债数十万元。债权人看到秦某企业经营不景气,就多次向秦某催还债款。无奈之下,秦某先后租赁菏泽城区三家租赁公司的别克、海马、尼桑、大众、起亚等5辆小型汽车,抵押转让给他人,共诈骗20余万元。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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