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36个取水大户将实行市级动态监督管理
年取水量在5万方以上单位也将作为县区重点监督管理单位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周天宇)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为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我市“三条红线”目标控制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从现在开始,我市将对市引黄供水中心、青岛啤酒(菏泽)有限公司等36个取水大户(县区大户)作为市级重点取水单位,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监督管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用水情况提出意见报请市政府适时调整。各县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未列入市级重点取水单位的年取水量5万方及以上的取水单位作为本县区重点取水单位,进行重点管理。
市政府要求,市级重点取水单位应确保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对故意损坏监测设施的,将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在市对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中扣分外,其水资源费将由市级直接征收。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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