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服务机构为人事代理对象提供啥服务?
近期,不少读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咨询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12月5日,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有杰及有关人员。
王有杰表示,人事代理制度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解答了个人如何办理人事代理的问题。个人办理人事代理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一是择业派遣期(两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个人向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代理申请,然后持本人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办理转介手续,凭转介手续到人才服务机构报到;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缴纳代理服务费。二是择业派遣期满的大中专毕业生需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到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人事代理,经审查同意后,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缴纳代理服务费。三是辞退、辞职人员办理人事代理需持辞退、辞职的有关证明资料连同人事档案一并送交人才服务机构,经审查同意后,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缴纳代理服务费。
人才服务机构为人事代理对象提供以下服务。一、为代理单位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协助单位进行人才测评、人才培训和人事规划;为单位解决人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协助代理单位为其招聘、引进所需人才。三、依据代理单位见习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情况,为其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四、为代理人员保管其人事档案。五、承办代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申报。六、按规定标准为代理人员调整档案工资。七、受保险机构委托为代理人员代收代缴养老、失业保险金。八、负责保管代理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九、负责接转代理人员的人事关系手续,代理期间计算工龄。十、为符合落户条件的代理人员办理落户介绍手续。十一、依据原始档案为代理人员出具有关人事证明。十二、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事宜。
记者 阎世存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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