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尽其用,让国有资产“颗粒归仓 ”
我市出台《菏泽市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王 众 通讯员 李传军)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菏泽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据此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本年度12月1日将正式执行。这意味着,我市的国有资产将实现精细化,做到物尽其用颗粒归仓。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台《办法》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加强廉政建设,倡导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进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立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国有资产有效运行机制,降低政府行政管理和服务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该《办法》明确规定,市财政局是市级政府公物仓的监督管理部门,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具体负责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工作。被纳入市政府公物仓管理范围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活动、专题活动购置或接受捐赠的可循环使用的资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过量占用、长期闲置及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市级执法、执纪机关罚没物品、涉案物品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更新置换出来的资产;经批准成立临时机构购置或接受捐赠的资产;经批准撤销、合并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其他应缴入政府公物仓管理集中统一处置的资产。政府公物仓建立后,市政协举办的南下干部信息采集活动所需要的价值55万元资产,率先纳入了政府公物仓管理。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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