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戏下乡”场数每年递增10%
我市将设立群众文化奖励基金,市级每年不少于50万元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陈 力) 记者昨日从市文广新局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实施意见》要求,2013年我市将充分发挥国有戏曲文艺院团的作用,确保完成1320场的演出任务,以后每年至少递增10%,力争到2015年实现“三年一村一场戏”的目标。
根据要求,市级国有戏曲院团送戏下乡演出要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办事处驻地;县(区)国有戏曲院团送戏下乡演出要覆盖本县(区)所有行政村、社区;没有国有戏曲院团的县(区),将依照市里制定的送戏下乡演出补贴政策,委托市内外专业戏曲院团或民间戏曲团体完成本县(区)所承担的送戏下乡演出任务。
市及各县区国有戏曲院团在完成公益性送戏下乡演出任务的基础上,要积极开拓市内演出市场,力争每年演出不少于1000场;充分发挥国有戏曲院团人才优势,成立由剧团中青年演员、离退休老艺人,以及戏曲爱好者共同组成的城区文化义务服务队,深入企业、学校、军营和社区,积极开展戏曲演出、辅导、宣传等义务服务活动。
为确保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方面的财政补贴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公共图书馆专项购书经费、重点舞台剧(节)目创作打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增收逐步提高投入增幅。市、县(区)两级要设立群众文化奖励基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级每年不少于50万元,县(区)不少于20万元。
(责任编辑:李 靖)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