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中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督导活动
中国菏泽网消息 为全面了解2013年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近日,菏泽中院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组织,抽调信息处、监察室相关人员和部分审判业务部门业务骨干、县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组成督导组,对全市十个县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
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的方式。就审判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级解决以及“五个体系”建立运行,审判管理工作现状、亮点、问题和困难,长期未结案件、超审限案件制度落实、采取的措施和收到的成效,司法技术鉴定案件纳入流程管理及审限变更审批的规范等听取了各县区法院的工作汇报。就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研讨机制落实,案件改判、发回重审存在的问题,反馈机制的落实在现实工作中存在哪些障碍,如何发挥审判管理部门在该项机制中的作用等与县区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并征求他们健全完善该项机制的意见和建议。逐案检查了2012年度和2013年前三季度各县区法院被中院发回重审案件的立审情况,现场查看有无长期未结案件和超审限案件以及原有的长期未结案件结案是否真实,随机抽取20件案件检查信息录入、电子卷宗是否与流程同步、与纸质卷宗完全一致,并随机抽取了10件案件对质量进行了评查。
通过督导发现,各县区法院党组均对审判管理高度重视,实施“一把手工程”,开拓思路,创新工作,积极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提升。如牡丹区法院对长期未结、超审限等案件由院长进行每日排查调度;曹县法院充分发挥管理软件作用,提升审判管理质效;成武组织开展各类评比活动,有效提高法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巨野法院建立审限预警机制;鄄城法院依托信息化平台,案件管理规范有序;开发区法院发回重审案件速立速结,审判质效良好。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案件信息录入质量、电子卷宗质量和案件质量均有较大提升,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研讨机制在法院内部运行良好。同时,全市法院仍然存在着审判管理人员偏少,部分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审判委员会委员资格未解决,县区法院与中院之间的发改案件反馈机制运行不畅,各县区法院之间案件质量还有差距等问题。
督导结束后,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对该县区法院党组进行了反馈,并限期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质效的全面提升。 (通讯员 刘潇)
(责任编辑:李 靖)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