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王博)近日,巨野县独山法庭受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为使案件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件审理时,审理法官邀请当事人亲属、所在村村支书和该村法庭调解员到庭参加调解。
原告刘某,73岁,膝下有三男二女,二儿子马某平时不履行赡养义务,二儿媳还因赡养问题,打骂自己的婆婆刘某,刘某多次找亲友、村干部劝说二儿子、儿媳,都没有任何效果,一怒之下刘某将二儿子告上法庭。被告马某在本院送达诉讼手续时候,夫妻两人态度强硬,并振振有词,摆出各种理由就是不愿赡养自己的亲娘。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律义务,也是其道德义务。为了让马某和他的妻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使老人安享晚年,审理法官加大调解力度,邀请马某的亲舅刘某某、当事人所在村村支书和该村法庭调解员到庭参加调解。法庭调解时,主审法官先让马某的亲舅刘某某、村支书和法庭调解员分别对马某进行劝说,随后审理法官,向当事人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指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律义务,从法律、道德、情理的角度向马某讲明儿女应尽义务。经过劝说,马某幡然醒悟,跪在自己母亲的面前以求原谅,向审理法官保证今后一定好好孝敬母亲。至此,这起赡养纠纷案以调解的方式得以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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