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将手语翻译请到庭审现场
让聋哑被告人“听到”法律的声音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于 莉 李宏朴) 曹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因为该案被告人为一名聋哑人,法院专门聘请曹县聋哑学校教师进行手语翻译,尽可能让被告“听到”法律的声音。
经审理查明,该案被告人周某某系山东省滕州市人,初中毕业后来到曹县和网友“阿鼠”等人一起实施盗窃。一次,在曹县苏集镇袁新庄村一超市内行窃后,“阿鼠”等人携款8000元逃离,周某某被当场抓获。
庭审中,为了照顾手语老师与被告人交流,让聋哑被告人充分“听懂”法官的每一句问话,保证聋哑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审法官特意放慢了语速,放缓了庭审节奏,使严肃的庭审增添了不少人情味。庭审接近尾声时,被告人通过手语“告诉”法官,他自愿认罪,并且非常后悔,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法院根据案件事实,综合考虑量刑情节及被告人周某某的悔罪表现,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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