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建设
节能审查通不过的建筑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品)近日,记者从菏泽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推进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该局对于节能审查不通过的建筑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目前,菏泽城区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单县被列为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为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菏泽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高标准抓绿色建筑,新开工项目必须达到一星级以上绿建标准。今年以来,菏泽落实地源热泵工程122.69万平方米,落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362.18万平方米。已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工程32个,总建筑面积218.18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全年任务指标的218.18%,列全省第一。
目前,菏泽市城乡建设局已确定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目标,明年底,菏泽城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300万标准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任务。争取将东明、定陶、曹县等列为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区,各县城新增太阳能一体化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地源热泵工程200万平方米以上。“十二五”末,全面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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