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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狠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

2013-08-29 10:10:00  来源: 菏泽日报
 

  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

  狠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梁 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严格执纪监督 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到节日期间拒收礼、不吃请、不请吃,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的深入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通知》规定,要严格执行“六个不准”,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用公款送礼、送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索要、低价购买、接受下级部门和单位土特产及其他产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品;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严禁公款旅游;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日常性监督和阶段性检查、明察与暗查相结合的形式,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对违纪行为,铁面执纪,严格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市纪委举报电话是:5310259。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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