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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规范中介组织明确时间表

2013-08-28 09:24:58  来源: 牡丹晚报
 

  清理规范中介组织明确时间表

  □8月31日前,18家市直“官中介”按“四分开”要求彻底脱钩

  □9月10日前,“六评一审”各主管部门须引入至少3家中介组织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焦斐斐) 记者昨日从市纠风办了解到,我市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工作已明确时间表,市纠风办要求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8月31日前写出清理规范工作报告和验收申请。市纪委已成立综合组、实施组、案查组、问责组4个工作组,对不执行规定、不遵守纪律的部门和单位,将坚决按照问责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官中介”与主管部门“四分开”

  市纠风办副主任陶永利说,8月31日前,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四分开”的要求,完成与下属18家企业性质中介组织彻底脱钩;市直从事中介服务的14家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要实现财务、人员“两分开”,对具备脱钩条件的承担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鼓励、支持、引导其与原单位彻底脱钩改制。同时,市直各部门要写出清理规范工作报告和验收申请交市纠风办。市纠风办将及时组织检查验收,验收结果通过媒体发布。未完成清理规范任务的,市纪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市纠风办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限期内仍然完不成任务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放开中介市场,引入外地中介

  陶永利介绍,8月31日前,涉及企业“六评一审”的9个市直主管部门(环保局、安监局、消防支队、发改委、经信委、气象局、地震局、水利局、建设局),要制定放开中介市场、引入外地中介组织优惠政策、选聘中介组织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法等文件,通过新闻媒体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9月10日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引入不少于3家中介组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9月11日开始,市纠风办将组织统一验收。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市纪委将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9月20日前,市纠风办将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制定《菏泽市中介组织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菏泽市市场中介组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制定本行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办法。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5310551、5310110。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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