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农合大病补偿人次及金额位居全省前列
累计支付补偿金额2360.66万元,补偿人次和补偿金额分列全省第二位和第三位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马琳)8月19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自1月1日启动实施以来,截至7月底,全市已有18018人次获得大病保险补偿,累计支付补偿金额2360.66万元,补偿人次和补偿金额分列全省第二位和第三位。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6.66%,有效解决了农民因大病致贫、返贫问题。
据了解,今年全市参合农民达762.93万人,比去年增加19.08万,人均筹资3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人均280元。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确保农民群众病有所医,我市从新农合统筹基金中,按照人均15元的标准分配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用于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类重大疾病,在新农合补偿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对个人负担费用的合规部分进行不低于73%的补偿,补偿封顶线20万元。
另外,上半年,全市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12.93亿元,参合农民受益2472.90万人次,受益率324.13%,比去年同期提高22.63个百分点。住院报销万元以上的达12238人,超过8万元的有117人,其中有18人报销12万元。
(责任编辑: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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