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名中小学教师获得“教授”级教师称号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马琳)日前,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我市上报参加推荐评审的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中,有12名通过正高级评审,成为我市首批获得正高级教授资格人员,244名教师获得高级教师职称资格。
据了解,中小学教师评审正高级职称试点始于2010年,今年开始在全省推广。2012年国家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进行改革,改变以前中学和小学分别独立的职称序列,改革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职务等级上,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五个等级,增加了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比例,解决了优秀小学教师评聘正高、副高职称的问题和优秀中学教师评聘正高职称的问题,同时规定申报高级职称必须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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