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季度我省水环境污染出现反弹
□记者 王亚楠 通讯员 王静雯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日前,该厅组织开展了今年第2季度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对水质反弹的37个河流断面、142家省控重点企业、以及信访及舆情反映的重点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省环保厅挂牌督办案件等进行了检查,发现:仍有10个河流断面超标反弹问题严重,10家企业和工业园区违法超标排污,4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存在外排废水超标等问题。
今年上半年,我省水环境污染情况出现反弹,经检查,10个河流断面超标反弹问题严重。小清河流域污染反弹,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断面、东营市阳河南郭桥断面、滨州市小清河唐口桥断面、小清河杏花河穿胜利河处断面4断面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其他流域,枣庄市城郭河泉上桥断面、沙河贾庄闸断面,济宁市老运河西石佛断面,临沂市祊河角沂断面,邳苍分洪道西偏泓断面,龙正河富民桥断面6断面超标。省环保厅责成有关市环保局组织整改,于8月30日以前达标;逾期不达标的,对有关县(市、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限批。
10家企业和工业园区违法超标排污。其中,东营市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泰英特罗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日照市山东晨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5企业偷排污水和利用渗坑排污;省环保厅对其实施挂牌督办,责成有关市环保局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责令企业停产整改。青岛市青岛钢铁集团公司、淄博市桓台县博汇集团、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区、济宁市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莱芜市莱芜钢铁集团公司5家企业和工业园区超标排污,责成有关市环保局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涉水建设项目限批,责令限期整改。
检查还发现,淄博市周村区淦清污水处理厂、东营市河口区海港经济开发区东营港污水处理厂、滨州市高新区仁德亚水务有限公司、滨州市博兴县京博集团清远污水处理厂4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存在外排废水超标、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等问题,责成有关市环保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外排废水水质未达标的,对有关县(市、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