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遭网络质疑,市中院邀多位网友旁听
记者 志国
一位市民在网上发帖认为某案件法院一审不公,于是,二审开庭的日子,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多位网友旁听。
散步时突遭横祸
据介绍,2012年7月7日,发帖人刘某与丈夫苏某散步时被一辆汽车撞到,驾驶员周某逃逸。苏某事后被鉴定为四级伤残,住院期间,周某支付42000元,而周某驾驶的是某金融机构的车,该金融机构也向刘某支付了6万元医药费。
不久后,刘某与苏某将周某及该金融机构告上法庭,索赔312795元。2013年,法院一审判决金融机构在扣去已支付的六万元医药费外,赔偿苏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误工费等共计298033.92元。因为周某是该金融机构司机且驾驶的是单位车辆,事故车投有交强险,因此刘某和苏某的损失由该金融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周某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各方表达诉求
一审结束后,该金融机构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受理了此案。原告刘某在二审前夕,发帖表达自己对一审判决不满,认为赔偿过少。市中院认为,应该让市民对案件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于是邀请了多位网友旁听此案。
二审开庭后,原本发帖表示不满的刘某却改口认同一审判决,要求二审维持原判。该金融机构认为周某虽然是单位司机,但他私自用车,应该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各方对于自己反映的问题都进行了陈述,金融机构同意调解但要求周某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刘某要求提高精神赔偿金以及营养费金额,但周某代理人不同意调解,坚持认为周某不该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判。
热点案件旁听网友齐赞赏
庭审结束后,多位网友表示,旁听了审理程序后,觉得一审判决是合理的,至于刘某发帖又反悔的原因,大家都不清楚,同时大部分网友认同金融机构独自负担赔偿责任。“金融机构说周某是私自用车,但周某辩护人说他是被领导派出去的。金融机构说司机用车都有派车单,可是周末领导让你出去,你不可能跟领导说‘周末没法开派车单就不出去’。”一位网友说。“旁听时,听说周某家境一般,是劳务派遣到单位的,工资不多。要是让他赔钱,很可能拿不出那么多,最后倒霉的还是受害人,毕竟受害人已经残疾,这些钱对他们一家来说就是救命钱。”另一位网友如是说。
“对于网络上反映的案件,法院邀请网友旁听,让大家明白案件的来龙去脉,还原真实的案件流程,值得称赞。”一位论坛版主说。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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