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游子办出境业务,昨起无须再回家
新《出入境管理法》昨起实施;在外居住满一年,可在当地申请办理
□记者 冯锴
7月1日,新《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实施。当天,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民警走上街头宣传这部法律。记者了解到,该法在完善出入境强制措施、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的同时,对各类执法行为的条件、程序等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更加强调对出入境人员权益的保护。
办护照不再两地奔波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队长杨军向记者介绍,新法实施后,在外工作的菏泽人只要符合条件,在居住地就可申请办理出境业务。
“以后儿子再办护照时就不用那么麻烦了。”市民马女士咨询民警后欣慰地说,她儿子在上海市一家韩企工作,有时需要去韩国。以前,儿子需要办理护照时,为了不耽误工作,一家人都要帮着忙活,儿子在上海和菏泽间来回奔波,也让他们不放心。
杨军向记者解释,我市现在每年办理出境业务6万起左右,其中涉及不少在外地工作的菏泽游子。新法实施之前,他们办理护照、签证都必须回菏泽。新法实施之后,只要满足在居住地住满一年等条件,就可在当地申请办理出境业务。
记者了解到,年满60岁的公民,只要在居住地生活6个月以上,也可以凭相关证明在当地办理出境相关业务。
新法实施引“老外”关注
新法对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等也作了新的规定,我市也有一些外籍人员停留或居留。在活动现场,就来了两名“老外”进行咨询。
艾瑞克和比琳达两人来自加纳,他们刚刚来到菏泽,将在一所英语学校任外教。两人的翻译告诉记者,他们最关心的就是新法对外国人停留居留方面的规定。
杨军解释,新法区分了停留和居留的界限,规定外国人持签证或者停留证件的最长停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工作类居留证件和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最短有效期分别为90日和180日,最长为5年。
新法还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这为设立人才引进类签证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吸引外国高层次人才来华将产生积极作用。
同时,新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绿卡”制度,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可以取得永久居留资格,为逐步放宽“绿卡”申请条件留下空间,有助于促进引智引资工作。
杨军告诉记者,我市目前常住的境外人员有60人左右,流动境外人员每年有4000人左右,新法的实施无疑为他们下了一颗“定心丸”,可以让他们更放心地在菏泽工作、创业。
虽然新法更加注重权益保障,但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三非”外国人有了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并加大了处罚力度。
(责任编辑:李 靖)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