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届菏泽市市长质量奖的公告
根据《菏泽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申报第三届菏泽市市长质量奖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菏泽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为我市质量强市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在企业评审方面,突出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诚信建设和社会责任;在个人评审方面,突出为提升质量做出贡献的质量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已获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今年不再对个人和组织进行评审。具体条件需符合《菏泽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菏泽市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菏泽市质量贡献奖评审通则》规定要求。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县(区)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单位和省属企业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可于7月10日前直接报送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关事宜
1、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由菏泽市人民政府发文表彰,并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市长质量奖奖牌、证书和奖金。
3、有关菏泽市市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陆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hz12365.gov.cn/)进行查询和下载。
联系电话(传真):0530-5927008
联系地址:菏泽市开发区郑州路888号1号楼208房间
电子邮箱:hzszlk@126.com
菏泽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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