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马琳)10月19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全市老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科学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老龄办联合下发文件,对评选出来的30个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40名老龄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程序严格,经过了层层把关,并征求了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突出,确保了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先进集体具备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老龄法规政策,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发展老龄事业措施有力,各类为老服务设施、网点较为完善,社会化为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成绩突出,尊老敬老社会氛围浓厚;经常组织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先进个人具有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热心老龄事业,热情为老年人服务,受到老年人和公众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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