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政府有关报告 审议通过有关决议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李玮)1月16日上午,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牡丹大酒店召开,会议听取了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决议报告,对有关人事进行了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杨永昌,副主任汤建梅、邵好学、马春田、彭靖华,秘书长赵普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经信委关于对“1655”企业成长计划进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教育局关于对基础教育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对住房保障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局关于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卫生局关于对农村卫生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环保局关于对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现场对六个部门的工作进行了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列席人员范围,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任命张敬艳等九名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菏泽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计划(要点)(草案),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社会保障体系视察反馈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五大基地一大产业”重大项目、城镇建设重点工程和迎淮核查工程视察反馈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十件民生实事视察反馈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和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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