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 啸)10月20日,因交通肇事逃逸11年的李某来到鄄城交警大队投案自首,长达11年之久的积案终告侦破。
时间追溯到2000年2月24日晚,李某驾驶拖拉机,由南向北行驶至鄄城县电厂门口时,与对向骑自行车的韩某相撞,将韩某连人带车拖曳长达4.5千米,致韩某重伤,李某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鄄城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费尽周折,李某肇事逃逸后行踪不定、居无定所,均对此案的侦破无果。11年时间里,鄄城交警大队领导班子更换四届,办案民警更新交替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更为此案的侦破增加了难度。
2011年7月,全国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开展以来,鄄城交警大队“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对多年来沉淀的积案进行重新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大案要案采取任务分解的方式,落实到人,“清网行动”开展3个多月来,为侦破此案,办案民警在副大队长霍正建的带领下,往返李某家中十余次,向其家属做思想工作,并向其亲属发放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李某的家人和亲属表示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李某的思想工作,督促其早日投案自首,在强大的思想攻心和政策攻心的迫使下,李某走进鄄城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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