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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断将打黑除恶深入
2011-10-12 22:34:51   来源: 菏泽日报   字体大小

  

  尽最大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 者 刘 洋)为推进“平安和谐菏泽”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我市不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打击力度,坚持严打方针和“零容忍”理念,不断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在城市,重点打击建筑拆迁、客运物流和餐饮娱乐等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涉足民生领域、霸占各类市场的黑恶势力,盘踞在娱乐场所、操纵黄赌毒活动的黑恶势力,打击“地下出警队”和从事高利贷等新型黑恶犯罪活动。在农村,重点打击宗族黑恶势力,以暴力威胁手段插手、操纵农村基层选举,控制基层政权,干预基层行政事务的恶势力以及称霸一方,为非作恶,长期滋扰、欺压群众的各类霸痞分子。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流动人员中的帮派黑恶势力。

  

  专项行动中,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将以整个犯罪组织的犯罪事实及其危害来考虑定罪量刑,依法予以重判、重罚;对黑恶势力骨干分子,要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依法予以重判和重罚;对黑恶势力有多种罪行的,必须全部查清,依法予以数罪并罚;对一般成员不足以判刑的,将采取劳动教养等措施。对侦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将采取查封经营场所、冻结非法资金、没收非法所得等措施,切断其赖以存在、运转、扩张的非法经济基础。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打击重点放在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上。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大对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建立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的上报、备案制度,及时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同步进行查处。凡涉及党政干部、政法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黑恶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不论涉及到谁,都将坚决严肃查处。党政领导干部与黑恶势力有牵连的,将要肃追究责任;有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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