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还有三处经适房小区可申购;取得购房资格后弃购的不得再次申请
中国菏泽网消息
昨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1年度菏泽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及办理程序》。同时,宣布亨达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今日至本月28日发放申请表,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不要错过领取时间。
据悉,2011年度菏泽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条件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菏泽市城区居民家庭可以申购: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93元;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拥有其他形式的房屋;家庭财产不超过20万元;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另外,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原有住房全部被征收,未实行产权调换且征收货币补偿额在20万元以下的无房家庭,也可申购。
菏泽城区现有5000多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亨达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是继环翠苑小区和花城小区之后市区开工建设的第三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以容纳4000户家庭入住。
(张洪梅)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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