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旅游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菏泽新闻
假期存放电车收费涨一倍
2011-05-06 08:36:26   来源: 牡丹晚报   字体大小

  

  物价部门:遭遇违规收费,可投诉

  

  中国菏泽网消息 “‘五一’放假,我到市东方红大街上买东西,电动车在停车处存了不到一个小时,竟被收了两元钱……”前天,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

  

  王女士介绍,上周日她和朋友上街购物,把两辆电动车存放在牡丹区商业广场停车处。一个小时后,她们去取车,王女士掏出两元钱给了看车的妇女,妇女面无表情地说:“只给了一辆车的钱,还差两元呢!”“电动车不是1元吗?怎么涨价了?”王女士问,看车妇女只说“都是这价”,便不再做任何解释,王女士觉着没有必要纠缠下去就又给了对方两元钱。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牡丹商业广场步行街停车处,发现电动车停车费已恢复为1元。当记者问起“五一”假期期间为啥涨价时,看车男子说,如今物价上涨太快,他们也得跟着涨,一到节假日几乎城区所有存车处、停车场都涨了一元钱。“我们也是给人家打工的,每天都要交给承包商几百元,交不够,工资就发不下来。”看车男子无奈地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城区停车点很多是临时的,而且大多是由所在社区批准设立的,收费标准并未在价格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管理难度较大。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物价部门。一工作人员介绍,2009年9月1日,《菏泽市区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形式,而且明确规定节假日期间没有变动。该工作人员说,市民遇到停车违规收费的情况,可向市物价部门投诉。

  (刘 锦)

 

(责任编辑:正强)


发送DZHZSJB到10658666


订阅菏泽手机报 菏泽新闻早知道
  打印】【关闭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
  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图文频道

牡丹区关停13家窑场

纪念五四92周年

超市集中收购卖难蔬菜

武警官兵助菜农

节电改造创多赢

老师公园里捡垃圾

醉驾入刑首日查3人

五一晚会劳模受奖

 

论坛新帖
菏泽新闻
·菏泽市党史工作会议召开·李荣海美术馆祝贺作捐赠
·农村特重大疾病救助募捐·学院召开纪念"五四"大会
·麦客签单5万亩再踏远征路·全民健身运动会七日开幕
·2011西安世园会盛大开幕·网络名人要拜大衣哥为师
·三个网址可填报高考志愿·许兆坤学雷锋31年不间断
·收一兜香蕉损失七千多元·菏泽农产品出口增长四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成功案例 | 站内导航 | 本网动态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新闻登载许可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Copyright© 2004-2008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