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称号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日前从市总工会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对市级以上在职劳动模范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分别给予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的评价,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市总工会将组织成立市、县区、基层单位三级劳动模范动态管理组织。市劳动模范动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劳动模范动态管理和考核工作,以及对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考核工作。县区劳动模范动态管理组织负责除市级考核以外的其他劳动模范和劳动奖章获得者的动态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对劳动模范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基层单位劳动模范动态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和平时考察。
劳动模范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的,市总工会通报表彰;被评定为“合格”的,提醒该劳模继续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被评定为“不合格”需取消荣誉称号的,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管理权限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淑娅 王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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