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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费药医生须先行告知

2010-08-24 17:17:47 来源:菏泽日报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

  用自费药医生须先行告知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素银)出院前结账时,发现医生用的不少药,都是医保不能报销或者自费比例较高的药。药已经用了,钱不得不交,患者只能吃哑巴亏。从本月起,这类现象开始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记者日前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今年6月,国家卫生部发布了《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8月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患者使用的药品、血液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医院必须提供查询服务或提供费用清单。

  

  此外,部分高值的诊疗、检查项目,如重症监护、介入治疗、CT和核磁共振等,医院还应当事先告知患者,并按照规定签署知情同意书。医保患者使用的自费比例较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使用新型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之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也包括在需要提前告知的项目之内。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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