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仝俊亭 刘建青 乔建设)想为父亲买部手机尽“孝心”,竟因囊中羞涩实施抢劫。近日,经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建运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0年5月份,王建运的父亲不小心把手机丢失,王建运知道情况后,就想着为父亲买一部新手机,但苦于囊中羞涩,一直无法实现。于是,他便心生邪念,就想抢劫一部手机送给父亲。2010年6月20日晚,王建运驾驶着借来的银白色面包车来到菏泽市上海路与淮海路交叉路口处等候,发现被害人李某独自骑电动车经过,遂驾车将其撞倒,然后强行将价值120元的摩托罗拉手机抢走。王建运将抢劫的手机送给其父使用,并谎称是拾到的手机。几天后,李某报警,公安机关经过技术侦查,于6月27日将王建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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