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被依法实施强拆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钉子户"被依法实施强拆

2010-03-12 16:25:05 来源:菏泽日报

  牡丹区一“钉子户”被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王 燕)3月11日上午,市房产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来到牡丹区南城办事处中山社区,对漫天要价、坚决不肯搬迁、严重阻碍菏泽时代奥城建设项目工程的被拆迁户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据了解,菏泽时代奥城建设项目是菏泽市和牡丹区两级重点建设的一个大型商住项目,该项目涉及拆迁住户515户。在一年的拆迁动员工作中,大部分户主支持项目建设,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并进行搬迁。但仍有19户居民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漫天要价,提出过高要求,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严重耽误了项目的建设。在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裁决,在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后,由市政府批准,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当天上午9 时,350余名拆迁人员来到被拆迁户侯某的家中,该户共有三处院,公安民警立即在房屋四周实行戒严,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对小院及房屋进行检查,并将屋内的东西搬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现场对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封包,运送到由拆迁人员提供的指定临时过渡房内妥为保管。随后,3台挖掘机开始作业,顺利将600多平方米的房屋依法强制拆除。

  

  此次行政强制拆迁工作,对少数漫天要价、阻碍房屋拆迁工作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对进一步加快我市房屋拆迁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市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副主任闫家伟表示,为了确保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他们将进一步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促使剩余被拆迁户尽快签订补偿协议。对于仍坚持漫天要价,拒不签订补偿协议的住户,将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责任编辑:正强)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