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女婿”入狱,女儿的订婚礼金该退吗?
中国菏泽网消息 日前,牡丹区王浩屯镇的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女儿小王去年3月份与牡丹区的李某订婚。今年春节期间,王先生一家得知李某在去年8月因犯罪已被判刑入狱两年,便提出退婚,李某家人要求“如果退婚必须全额退回订婚礼金”。但王先生认为李某因隐瞒事实耽搁女儿一年,不愿全额退还,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去年春节期间,经朋友小张介绍,王先生22岁的女儿小王认识了与小张同村的李某,两人经过一段时间接触慢慢产生好感。去年3月份,在小张的撮合下双方家人见面,很快小王和李某订了婚,并且接受了李某家的10001元订婚礼金。但在订婚之后,小王慢慢与李某失去联系。其间,王先生托小张到李某家询问原因,但一直没有结果。今年春节时,王先生再次托小张询问得知,李某在去年8月因为犯刑事案件被判刑两年,现已入狱,李某的父母想让小王等李某两年。得知原因后,王先生大为不满,提出退婚。但李某父母要求,退婚就必须把订婚礼金全额退回,不然就到法院起诉。王先生认为李某白白浪费了他女儿一年时间,这些礼金是对他女儿的补偿,不应全额退回,但他又担心:李某家人起诉,自己的做法是否受法律保护?
就王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本报法律顾问团律师郭恩华。郭恩华解释,如果李某家人持有充足的人证及送给对方订婚礼金事实的录音、录像、字据等物证,李某家人是受法律保护的。但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悔婚,订婚礼金是要酌情退回的。对于王先生的情况,双方家人及媒人最好一起协商退回礼金的金额。
(刘 锦 曹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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