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启动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菏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启动

2010-01-19 21:03:07 来源:菏泽日报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朱楠)1月18上午,我市医患纠纷专业调处机制正式启动,副市长黄秀玲出席揭牌仪式。

  

  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新机制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的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调解市城区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各类医患纠纷,协助调解重大疑难医患纠纷,向有关部门反馈全市医患纠纷情况,提出防范医患纠纷的意见和建议。

  

  黄秀玲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加强领导、有序进行。市综合办部门在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中起牵头作用,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把该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考核;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职业医务人员的管理,建章立制,规范医疗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患纠纷的预防与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医疗机构要多措并举,建立医疗责任制,加强自身管理,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参加医疗事故赔偿基金统筹。发生医疗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提供真实病例资料,出现严重的医闹事件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加强医疗场所的治安管理,接到医患纠纷报告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疏导、劝阻过激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人民法院接到患方投诉要快审快结;信访部门要畅通渠道,加强对医患纠纷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督察督办,协助化解医患矛盾;司法部门要加强医患纠纷调解的业务指导,并为医患双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商部门要负责医患双方在诊疗商业过程中合法权益矛盾的调处工作,为市医调中心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保险部门要及时赔付医疗责任赔偿金。

 

(责任编辑:正强)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