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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乱用远光灯,查处!

2010-01-18 21:23:20 来源:牡丹晚报

  

  

  中国菏泽网消息 很多市民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在夜晚的街道上,迎面开来的汽车突然向你射来一束刺眼的强光,一瞬间,眼前的街道变成一片亮白,然后是漆黑。1月17日晚,我市交警部门在市区多个路口开展突击检查,一个小时内有37名乱用远光灯的机动车驾驶人被查处。

  

  据市交警支队道路应急机动分队执勤民警介绍,当晚被查处的司机,大多都知道市区道路一般不允许用远光灯,但并不知道这样做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乱用远光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勤民警说,市区道路一般禁止使用远光灯,因为市区内车距一般不会达到150米,使用远光灯会严重干扰对方司机视线。据统计,夜间交通事故三成以上因为乱开远光灯。

  (张 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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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48条第5项,51条第3项,57条、58条、59条第1款,61条第5项之规定,将对驾驶员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罚款100元,记1分。

  

  不按规定会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8条,罚款100,记1分

  (张 啸)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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