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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溺杀医生砍伤其家人

2009-12-23 23:37:32 来源:牡丹晚报

  

  怀疑生仇恨,患者溺杀医生砍伤其家人

  法院认定怀疑无实据,一审判处杀人者死缓

  

  中国菏泽网消息 因怀疑被医生治成阳痿,菏泽开发区岳程办事处的金某某怀恨在心,蓄意报复,致使该医生溺亡,该医生的妻子、儿媳被砍伤。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金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2岁的金某某,曾在程某某所办的卫生室治疗精神疾病,因怀疑程某某在治疗过程中将其治成阳痿,遂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念头。2008年6月4日凌晨5时许,金某某尾随程某某至菏泽开发区岳程办事处一南北路上,用胳膊勒住程某某的脖子,两人扭打在一起,倒在路西水沟里。金某某将程某某的头摁进水里,致其溺水窒息死亡。接着,金某某又来到程某某家中,从院内找出一把菜刀,将程某某的妻子、儿媳砍伤。随后,金某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金某某采取暴力手段摁压他人头部致人溺水死亡,并持菜刀猛砍他人头部致两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金某某怀疑程某某将其治成阳萎,但他在医院的检查结论是前列腺炎,其怀疑并没有证据支持;即使在治疗中产生副作用,也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能对医生实施报复,更不应报复医生家人。法院认定,金某某对本案负全部责任,且犯罪手段凶残,罪行极其严重,鉴于他作案时患有抑郁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最后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受害人家属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8万多元。

  (奎桢)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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